志愿填报
1、志愿为普通高中和职高两类,允许跨类填报志愿。各初中学校应合理引导毕业生分流。要继续坚持贯彻宏观调控、统筹兼顾、协调进步的原则,根据高中阶段普通高中、职高招生比为1:
1的政策性需要填报志愿。我局将把普职招生比、分流比作为对乡镇中学年度考核的要紧指标。
2、中职招生以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也可招收社会年轻人(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统称为社会年轻人)。应届初中毕业生考试报名中职,由毕业生本人按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自主填写志愿。生源学校要正确引导初中毕业生积极填报我县职业学校志愿。社会年轻人可持毕业证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学制一年,免修文化基础课,重点学习专业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在读普通高中小学一年级学生可以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允许学生被普通高中录取后改读中职,但被中职录取后不能改读普通高中。
3、学生可同时填报计划内的3所普通高中(含民办)志愿和3所职高志愿(含民办)。
4、初中毕业生用统一的《株洲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表》填报志愿(此表一式两份,在5月24、25日上交一份局基教股),再由学校填写好《株洲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大全表》后上交一份到局基教股(按初中三年级毕业会考报名顺序填写)。
5、学生志愿填报后,其他人不能更改。不愿填报志愿的学生,须经父母签字赞同并分校造册报基础教育股。
6、学生填报志愿后,各中学要按我局规定的Excel表格式样或有关数据信息录入U盘(必须要按初中三年级毕业会考报名顺序及表格样式需要合并普通高中、职高志愿的电子信息,肯定做到不漏学生,不颠倒顺序),并于5月24、25两天上报局基础教育股。
7、各校代码规定如下:一中为1,职专为2,三中为3,五中为5,潇湘为6,明德为7。